【抽脂身亡】拉丁舞導師抽脂後身亡案續 法醫供稱未能確認死亡直接原因
發布時間: 2021/08/03 15:31
最後更新: 2021/08/03 19:01
體重近250磅的拉丁舞女導師早年到美容中心接受抽脂療程後死亡,涉案女醫生日前否認誤殺罪受審,案件今(3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法醫供稱,未能確定導致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,但他認為死者有可能因手接受手術導致脂肪栓塞症候群(Fat embolism syndrome)。
法醫高永富曾為死者解剖,他供稱發現死者背部有1個細小的傷疤,但體內23乘14厘米面積的脂肪失去了。法醫指抽脂手術通常以喉管抽走脂肪,因此細小的傷口已能夠抽走大範圍脂肪。
高又指未能確定死者的直接死因,死者為吸煙者,以及有飲酒,但無證據指出其習慣與她的死亡有關,而死者因手術意外或過量注射藥物致死的機會微。
在辯方盤問下,高指醫生施行抽脂手術時要先將脂肪打散,而皮膚下的有大量血管,佈滿全身,手術有機會引發脂肪栓塞症候群(Fat embolism syndrome)。
高曾提及死者心臟的重量較重,達正常重量指標中最重的水平,但死者心臟的形狀屬正常,一般來說都能正常運作。辯方問及死者有否腦缺氧或器官缺氧的特徵,高指沒有。
涉案被告關孝孜(38歲)被控1項誤殺罪,控罪指被告於2014年6月26日,在尖沙咀加拿分道2號7樓重生植髮中心,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李嘉瑩(32歲)。
控方提及死者進行手術前簽署的手術同意書,未有被告的簽署,控方傳召整形外科專家證人陳汝威作供,陳指負責手術的醫生對病人有最終責任,並認為醫生應親自向病人講解手術會使用的藥物,以及可能出現的副作用等,陳指醫生與見證人均需於手術同意書簽署。
陳又指,抽脂手術應有麻醉師在場,醫生應專注做手術,手術前及手術期間,記錄使用過的藥物、病人的心跳、血壓、血含氧量等的工作則由助手負責,惟案中只有死者接受手術前的血壓和心跳記錄,陳認為並不足夠。
案件明(4日)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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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